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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查档须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5-01-08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满足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对档案资源利用的需求,提高我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,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与保密,特对档案查(借)阅事项作出如下要求:

一、校内各部门单位查(借)阅档案

1.查阅本部门形成和提交的档案,可在OA系统提交申请,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和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后,再到档案馆办理查(借)阅手续,并登记利用效果。

2.跨部门查阅重要档案材料,需经原档案形成单位领导同意、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后,方可办理查(借)阅手续。

3.查阅学校党政、人事、纪检、科研等方面保密档案时,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,并征得档案形成或提交的部门领导同意,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后,方可查阅档案。

4.查阅利用档案资料时,原件一般不外借,可提供复制件(密件须按规定办理),如需外借原件应经档案形成部门和档案馆相关负责人同意,并确保档案材料安全,必要时由档案馆派专人护送,办完事项后及时归还档案馆。

二、校外单位或毕业校友查(借)阅档案

1.来校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利用学校档案(如上级审计、教学评估、学籍核查等),应由学校业务接洽部门提出申请,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同意,并在指定地点查阅利用。

2.代单位查阅档案者,须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:

(1)盖有单位公章的查档介绍信;

(2)档案查阅者的身份证明材料。

3.校友个人查阅档案者,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。

(1)查阅本人学籍档案者,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本人毕业证(学位证)等原件。本人无法到校查询的可登录“桂航远程查档微信小程序”申请异地办理。

(2)委托他人查阅个人相关档案者,须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:

①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(可在档案馆主页下载);

②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;

③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。

(3)申请调取已毕业且确认留存在学校的个人档案者,须由本人提出调档申请(可登录“桂航远程查档微信小程序”申请异地办理),并由档案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公函,公函原件须寄到学校档案馆。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。

三、在校学生查(借)阅档案

在校学生(含全日制本专生、留学生、继续教育学院学生)查阅本人相关学籍档案资料时,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查档手续:

1.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所在学院核实同意,可由班级辅导员在OA系统代为提交,审核通过后再前往档案馆领取相关档案材料,领取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。

2.学生个人利用手机登录“桂航远程查档微信小程序”(或i桂航—应用-档案查询)进行申请,完成注册和身份认证后,可提交业务办理事项。经审批通过后凭相关学生证件线下取件。